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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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综合检查及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2021-11-22  点击:[]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把实验室安全现场综合检查及应急演练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现场综合检查小组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20211124日(周三)下午2:00——4:00

第一组督查人员:柳国庆、陈建军、奚柏君、陈伟鸿、杨建强、王汉灵、张代宇、方萍、方志红(联络人)

检查线路:纺织服装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河西志廉楼)——土木工程学院——娄宫实验室

第二组督查人员:张  宏、金列华、潘华泉、左树锋、寿建昕、周瑛、李旭明、段亚锋、宋凡广、吴嫔赟(联络人)

检查线路:医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南山4号楼)——生命科学学院——数理信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检查时间:20211126日(周五)下午2:00——4:00

第一组督查人员:柳国庆、陈建军、方萍、方志红(联络人)

检查线路:元培学院

第二组督查人员:左树锋、张代宇、王汉灵、吴嫔赟(联络人)

检查线路:艺术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兰亭书法学院

3.上虞分院检查另行安排

二、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安排

1.组织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纺织服装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演练时间:20211125日(周四)下午4:00

3.演练地点:起火点志廉楼316

4.观摩地点:理工楼与志廉楼之间广场

5.演练内容:实验室爆炸起火应急演练

6.参加对象及观摩人员名额分配:

1)校领导,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科学技术处、后勤管理处等负责人

2)二级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全校建制实验室主任、科研平台负责人

3)部分二级学院师生代表及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分组督查人员准时参加此次安全督查,督查人员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便调整安排。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实验室落实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2.请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在前期自查以及专项排查整改小组巡查的基础上,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请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及时落实参加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的观摩人员,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开展。

联系人:方志红,联系电话:88344773660065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校低值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会(线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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