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央财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2021-2023年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现启动2022-2024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央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
2、各学院及部处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申报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结合发展现状和战略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择优原则,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项目。
3、根据上一轮三年规划,2022-2023年央财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已通过校内初步论证,其中2022年项目已报送省厅年度审核,下一步将结合核定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2023年度规划建设项目若需调整或修改,请重新进行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2024年度央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请参照附件2。
4、请各学院及部处于12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4156521@qq.com),联系方式:行政南楼202A室,陈文玲,18257088292/663412。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项目名单
附件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