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22〕1 号),为进一步加强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职能部(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二、检查内容
(1)专人负责情况:执行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集中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做到采购与验收保管专人分开。
(2)台账记录情况:按照工作流程,在“低值易耗品、材料出入库管理系统”及时办理入账登记,严格审批手续,出入库管理员做到验收严肃认真,出入库手续清楚。
(3)账物相符情况:台账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落实自查督查情况:各二级单位加强物品的库房、物品采购、出入库等管理的定期检查,每学期自查的次数不少于1次,每学期末上报自查情况。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有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1)二级单位对照 “低值易耗品、材料出入库管理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全面逐项检查,并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自查表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于3月31日下班前将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学校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招投标和采购中心、审计处等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抽查单位和时间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通知,各单位需做好相关资料整理等工作,积极配合检查。
工作联系人:方志红,电话:88344733,办公地点:行政楼204B,邮箱:212823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