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2022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老职工”
1. 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已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但因职称、职务晋升等使住房面积标准未达标的教职工;
2. 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住房面积未达标且未曾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事业编教职工;
(二)“新职工”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入职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条件,仍未申报过的事业编制青年教工。
享受学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或住房的人员(含配偶)不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
二、补贴核算办法和发放标准
(一)1999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住房未达到可享受标准的,不足部分面积按600元/M2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其中199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不足部分面积还可享受每年4.59元/M2的住房工龄补贴(工龄计算至1994年底)。
(二)“新职工” 发放标准按月给予本人工资6%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计提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相同。
(三)住房补贴的申请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逾期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时间为申请年度的当年1月1日起开始。
三、申报方式与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审批职工住房补贴服务指南》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
(二)“老职工”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处陆建军老师,办公地点:河西校区体育馆133办公室;
(三)“新职工”的申请材料只需提供扫描件,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按照附件8格式要求收集后,一并将《绍兴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审批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于4月25日前发送至QQ邮箱:675391718@qq.com;
(四)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审核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要求上报绍兴市房改办审批,学校计划财务处按照绍兴市房改办及财政局的审批意见适时发放。
联系人: 陆建军 联系电话:88343435(短号678880)
联系地址:河西校区体育馆13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