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实验室:
为方便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请相关学院自行按照实际需求上报全年塑料桶(50公斤/个)数量,并在2月28日(周二)下班前上报使用数量至贾老师QQ,逾期不受。
联系人:贾老师 (QQ:425175809/办公室:751836/短号:655301)
附:上报清单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