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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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专项排查与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5-10-13  点击:[]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结合本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安排2025年实验室“安全活动月”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源专项排查与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源,重点整治危化品、高温高压设备、气瓶气路、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台账,推动隐患整改闭环,提升实验室安全水平。

二、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气瓶、危险废弃物等的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排查重点内容

1、危化品管理:包括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是否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台账是否完整清晰。

2、危险废弃物管理:实验室暂存区是否有警示标志和防渗漏设施;是否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废弃物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3、设备设施安全:高温高压高速设备、特种设备、气瓶等是否定期检测、标识清晰、使用规范;通风橱、加热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4、电气与消防安全:实验室电线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应急喷淋、烟感报警等是否完好有效。

5、人员管理与培训:实验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应急技能;个人防护是否到位。

6、应急预案与演练: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物资是否配备齐全。

四、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各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上报。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实验室安全巡查组,对本学院所属实验室的自查自纠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并督促对巡查中新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重点单位、高风险区域进行实地抽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安全检查上报自查与整改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实验环境。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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