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各有关单位务必深刻认识到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深入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各学院要在开学初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查工作,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全覆盖巡查,重点围绕设备重启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水电气管线、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应急设备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合理安排教学,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实验室实际条件科学安排实验教学任务,避免高风险实验项目集中开展。加强实验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现场指导和监护责任。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再教育和准入培训,重点强化安全意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能力,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室独立操作。
四、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如遇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学校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就发现的不足进行沟通反馈。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