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安全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工作严格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附件2)和《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3)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结合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学院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开学准备检查:请结合《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检查要求,须于3月10日前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完成检查上报。
专项检查:其他专项检查请按时间节点(每月20日前)完成自查和巡查,确保检查质量。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认真查找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检查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通报结果。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