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根据《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6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6)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浙实发(2026)2号)》(附件1-2)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通过部门推荐或个人申报,于4月28日前上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2.4月25日前,2024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
3.4月3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入选项目于5月15日前完成在“课题管理系统(Lab.zjgjxh.cn)”上报工作。
工作联系人:谢丽婧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