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设备报废流程
    • 2017-11-30

    1.各学院或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纸质表格到行政楼205室领取)并附电子稿(注:成套设备还需交增资单、记账凭证、发票复印件及清单明细);(“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打印资产卡片和填写“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设备报废申请部门现场清点待报废设备,放入学校待报废仓库;

    4.专家组鉴定;

    5.主管部门审批;

    6.主管校领导审批;

    7.学校网上公示;

    8.报市财政局审批;

    9.设备移交市资产管理中心处置;

    10.市财政局办理账面核销手续;

    11.学校财务处,资产处销账;

    12.“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返回学院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