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召开全校实验室工作例会;
2. 做好实验室规划、子规划修订完善工作;
3. 做好校企合作实验室平台搭建调研工作;
4. 做好虚拟仿真实验室平台调研工作;
5. 做好创新创业实验室平台调研工作;
6. 有关学院实验室用房调整协调工作;
7. 协调解决土木、教育学院实验设备验收;
8. 做好设备月采购计划表汇总、审核及系统上报工作;
9. 做好1665万元进口设备系统审报工作;
10. 做好设备标书审核、合同签订工作;
11. 做好部分行政设备采购管理工作;
12. 做好部分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
13. 做好专家评审费报销工作;
14. 开展2015-2016年青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申请申报工作;
15. 做好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的前期工作;
16. 做好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17. 完成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