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召开全校实验室工作例会;
2. 赴兄弟高校考察仿真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 做好绍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4. 协调土木学院实验室设备验收工作;
5. 组织做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输入工作;
6. 做好设备月采购计划表汇总、审核及系统上报工作;
7. 做好设备标书审核、合同签订工作;
8. 做好部分行政设备采购管理工作;
9. 做好有限元计算仿真软件及设备开标工作;
10. 做好设备发票审核及登记工作;
11. 做好设备项目执行情况梳理工作;
12. 继续做好2015-2016年青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申请申报工作;
13. 落实有关学院实验用房调整工作;
14. 起草完善2016年度部门工作总结;
15. 完成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