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牵头做好2019年学校重点督察项目推进工作;
2. 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3. 继续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4. 做好实验室废水处理装置安全围栏搭建工作;
5. 做好全校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
6. 做好全校实验室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7. 组建“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管理校内专家库”筹备工作;
8. 修订“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9. 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认证教学设备改造项目设备购置;
10.组织绍大专项科研平台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
11.做好体质测试、三位一体考试场地设施回收工作;
12.做好铁城科教馆相关设备保障工作;
13.做好相关设备验收工作;
14.完成全校行政办公用房“自查、抽查”工作;
15.配合做好机构调整与干部换届中办公用房配置和办公设施交接工作;
16.做好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17.做好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