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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规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点击:[]

各学院及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科教处、浙江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央财专项资金)2020-2022年建设规划的通知,结合学校2019-2021年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央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

2、各学院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申报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学校将结合发展现状和战略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择优原则,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方向、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项目。

32020-2021年央财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已通过校内初步论证(上一轮三年规划),具体项目见附件1,若建设项目需要调整或修改,请重新进行申报。2022年央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参照附件2-4进行。

4、请各学院及部门于34日前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资产处,纸质材料待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联系邮箱:994156521@qq.com联系人:陈文玲,联系电话:18257088292/663412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20-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项目

附件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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