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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轮绍大专项资金设备购置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2019-11-29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积极推进“十三五”时期绍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绍大专项”)设备购置项目的有序建设,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切实提高设备设施条件,扎实推进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现组织开展第三轮绍大专项资金设备购置项目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建设项目已列入绍大“科研平台”或“专业认证”专项资金规划,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前期已进行立项论证;

2、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可行性条件成熟,有完整的建设方案、测算依据、实施计划等,已落实相应的人员和场地。涉及场所建设或特殊的水电气需求,请提前与基建处、后管处进行充分沟通。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设备购置项目的论证工作,秉承统筹兼顾、长远发展、讲求效益、预算合理等原则,在学院和部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上报材料。

2、请各学院及部门项目负责人于123日前将书面材料(见附件)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02A室,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994156521@qq.com。联系人:陈文玲,联系电话:88347002

附件1:绍大专项资金设备购置项目论证报告

附件2:绍大专项资金设备购置项目设备清单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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