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科教处、浙江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2月11日下达的关于编制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央财专项资金)2019-2021年建设规划通知,结合学校2018-2020年专项资金建设规划,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央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统筹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
2、各学院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申报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学校将结合发展现状和战略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择优原则,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项目。
3、 2019年央财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不做更改,具体项目及核定金额见附件1。2020年央财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已通过校内初步论证(上一轮三年规划),具体项目及申报金额见附件1,若建设项目需要调整或修改,请重新进行申报。2021年央财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参照附件2-4进行。
4、请各学院及部门于3月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盖章)报送至行政南楼20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994156521@qq.com。联系人:陈文玲,联系电话:88342949。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19-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项目
附件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4: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计划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