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94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改扩建主体工程总体规划,拟对河东校区地块部分校舍进行核销处置,资产总额为15974727.25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 6月 29日至 2020年7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 瑛,联系电话:88342704)或绍兴市财政局资产处(联系人:黄 弘,联系电话: 88646911)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