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聘任窦卫东等15位同志为大型仪器设备维修论证及验收专家,聘期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院
职称
专业特长
1
窦卫东
数理信息学院
教授
材料科学
2
孟 旭
纺织服装学院
副教授
高分子材料
3
刘 越
轻化工程
4
任 岗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5
黄承才
环境科学、生态学
6
韩继卫
高级实验师
实验动物学
7
许映杰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化学、仪器分析
8
王 伟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9
邵晓蓉
10
白忠喜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化工过程机械设备、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控制
11
刘学红
医学院
基础医学
12
叶升阳
图书馆
图书、计算机、软件
13
章贤德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高级工程师
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
14
胡六江
15
杨 震
科技处
有机化学
上一条:绍学院资〔2021〕2号-关于公布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督查组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