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的通知》要求,学校已组织专业机构对公共场所(铁城报告厅、铁城小会议室及接待室、体育馆、图书馆、月明音乐楼)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并通过医学卫生质量检测,符合启用条件。
为进一步科学指导、规范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有效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特制定本指引。各空调使用、管理部门务必明确管理责任人,严格遵照《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夏季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分体式空调及多联机(VRV)系统。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一)开启前准备。
1.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及相关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应提前掌握空调通风系统类型、供风来源和范围。
2.检查空调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3.保持空调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清洁,供风不被污染。
4.采气口与排气口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短路。
(二)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1.必要时应关闭回风。
2.集中通风空调系统应最迟在上班前1小时开启,下班后继续运行至少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3.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空调系统时,要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可优先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4.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 26 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5.对运行的空调系统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
6.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防止不同楼层空气掺混。
三、分体式空调及多联机(VRV)系统
(一)开启前准备。
1.断开空调机电源。
2.用不滴水的湿布擦试空调机外壳上的灰尘。
3.按空调使用说明打开盖板,取下过滤网,用自来水将过滤网上的积尘冲洗于净,琼于或干布抹千。
4.装好过滤网,合上盖板。
5.合上电源,然后开启空调制冷模式,检查空调能否正常运行。
(二)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1.每天使用分体空调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30 分钟,再开启空调、建议调至最大风量运行5-10 分钟以上才能关闭门窗;分体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长时间使用分体空调、人员密集的区域(如会议室),空调每运行2 -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3.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四、空调系统的停止使用
当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