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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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教育厅来校现场检查实验室安全的工作通知

2021-06-18  点击:[]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接上级部门紧急通知,省教育厅专家检查组于622日(下周二)来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好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易检查”小程序提交检查记录,学校根据各学院自查和前期督查整改记录的基础上,于621日(下周一)开展实验室督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紧急预案、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准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材料准备)

2.加热设备、反应装置、危化品管理、危险废弃物、气瓶钢瓶、特种设备、电源插座、电线电路老化等重点危险源排查(现场检查)

3.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危化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使用台账完整。(现场检查、台账准备)

4.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实验室个人防护、卫生环保情况。(现场检查)

二、加强科研实验室管理

1.严格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校区合作平台等科研实验室管理,执行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2.暂停所有横向技术合作校外人员进校开展相关实验。后续校企合作进入校内开展实验必须经科学技术处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同意方可。

3.加强研究生科研实验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落实导师负责制。

上一条: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和效益评价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9-2020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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