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接上级部门紧急通知,省教育厅专家检查组于6月22日(下周二)来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好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对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易检查”小程序提交检查记录,学校根据各学院自查和前期督查整改记录的基础上,于6月21日(下周一)开展实验室督查。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重点
1.安全制度、紧急预案、各级责任书签订、安全准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材料准备)
2.加热设备、反应装置、危化品管理、危险废弃物、气瓶钢瓶、特种设备、电源插座、电线电路老化等重点危险源排查(现场检查)
3.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危化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使用台账完整。(现场检查、台账准备)
4.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安全标识、警示标识,实验室个人防护、卫生环保情况。(现场检查)
二、加强科研实验室管理
1.严格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校区合作平台等科研实验室管理,执行科研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2.暂停所有横向技术合作校外人员进校开展相关实验。后续校企合作进入校内开展实验必须经科学技术处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同意方可。
3.加强研究生科研实验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落实导师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