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学校2021年预算调整工作的相关要求(绍学院财〔2021〕4号),现就追加2021年度科研经费设备购置预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编报条件。(1)科研经费(包括校内外拨入)本子中有设备购置预算;(2)2021年度有设备采购需求且年度内完成购置。
2、编报原则。设备购置经费使用严格遵守相关经费管理部门颁发的管理办法,在统筹兼顾、注重效益、预算合理的原则下,以学院和部门为单位进行编报(附件1)。其中,通用类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不得超过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标准(附件2)。
3、具体要求。请各学院及部门于2021年7月7日前将科研经费设备采购计划汇总表(2021年度追加)报送至行政楼207室,纸质材料需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569850134@qq.com。联系人:刘骏,联系电话:88341779。
附件1:科研经费设备采购计划汇总表(2021年度追加)
附件2:绍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