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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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及结题的通知
  • 2023-03-22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根据《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4号)》(附件1)《关于做好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浙实发〔20233号)》(附件2)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通过部门推荐和个人申报,于415日前上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请书》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2.42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入选项目于51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通过“课题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于4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项目原则不允许延期结题,确有需要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

联系人:吴嫔赟,88344733

 

实验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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