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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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04-26  点击:[]

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认真排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工作,摸排实验室安全隐患,系统梳理安全隐患清单,逐条抓好落实,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假期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假期前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做好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能断电的设备,运行期间应有专人值守。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所有仪器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管理。管制类危化品务必做到“双人、双锁、双账”管理;做好易燃易爆类危化品的安全规范管理,加强储存场所的巡查;同时,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标识、存放等工作。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严禁随意丢弃。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五、加强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学生在放假期间开展实验,其指导老师须知晓,并进行指导和安全教育。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使用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假期原则上不应开展过夜实验,如确需过夜实验的,必须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同意,须至少两人在场方能开展过夜实验。假期每日实验结束后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通过微信小程序易查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

六、加强实验室值班值守。假期各学院制定明确的值班表,安排值班人员深入实验室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闭环管理。确有无法解决的隐患需及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协调解决。

七、假期开放实验室备案。假期确因开展教学、科研实验需要,经所在单位审批许可后,由各单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假日期间使用情况备案表》(详见附件)扫描版和电子版2024429日下班前上报至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嫔赟,电话:88344733。)同时要求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实验人员的个人防护,确保假期安全有序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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