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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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点击:[]

各二级单位(部门):

2024年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老职工”

1. 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已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但因职称、职务晋升等使住房面积标准未达标的教职工;

2. 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住房面积未达标且未曾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的事业编教职工;

(二)“新职工”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入职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条件,仍未申报过的事业编制青年教工。

享受学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或住房的人员(含配偶)不再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

二、补贴核算办法和发放标准

(一)1999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住房未达到可享受标准的,不足部分面积按600元/M2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其中199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不足部分面积还可享受每年4.59元/M2的住房工龄补贴(工龄计算至1994年底)。

(二)“新职工” 发放标准按月给予本人工资6%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计提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相同。

(三)住房补贴的申请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逾期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时间为申请年度的当年1月1日起开始。

三、申报方式与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按照《审批职工住房补贴服务指南》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

(二)“老职工”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处谢丽婧老师,办公地点:河西校区新行政楼西128室;

(三)“新职工”的申请材料只需提供扫描件,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按照附件7格式要求收集后,将电子稿于9月20日前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谢丽婧老师处;

(四)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审核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按要求上报绍兴市房改办审批,学校计划财务处按照绍兴市房改办及财政局的审批意见适时发放。

联系人:  谢丽婧   联系电话:13857505501

         王汉灵   联系电话:88341836(短号635536)

联系地址:河西校区新行政楼西128室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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