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应急能力提升,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组织部门: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保卫处、土木工程学院
2.演练时间:2024年11月5日(周二)下午12:40
3.演练地点:模拟起火点河西岩土大楼203实验室
4.观摩地点:河西岩土大楼广场
5.演练内容:实验室电气故障起火应急演练
二、参加对象及观摩人员
1.校领导,保卫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土木工程学院等负责人
2.二级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全校建制实验室主任、科研平台负责人
3.部分二级学院师生代表及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
实验技术人员、教师代表人数 |
本硕生代表人数 |
土木工程学院 |
20 |
50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10 |
30 |
化学化工学院 |
10 |
20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20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5 |
10 |
数理信息学院 |
5 |
10 |
总计 |
60 |
140 |
三、工作要求
1.请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精心组织,及时落实参加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的观摩人员,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开展。
2.请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于11月4日(周一)下班前,把参加应急演练观摩名单发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嫔赟,联系电话:88344733。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保卫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