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 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文件精神,精准识别实验室危险源,科学评估安全风险,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决定启动新一轮实验室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涵盖校内所有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设备间、准备室等。
二、工作内容
(一)危险源识别
实验室危险源按照其特征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医学)类、辐射类、 机械类、电子(电气)类、其他类 6 个类别。
(二)安全风险评估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划分参照表》,对识别出的各类危险源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每个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对于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多个危险源的情况,应当分别进行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同类别危险源,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判定该类别危险源的安全风险等级。
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可分为一级(重大风险)、二级(高风险)、三级(中风险)、四级(低风险)4 个等级。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多个类别危险源的,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类别判定该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
(三)新建或改扩建的实验室启用前,应进行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完成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工作。以及其他实验室相关信息更改、补充等(如安全责任人信息变更等)。
详细内容请参考《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参照表》(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2)
三、工作步骤
(一)实验室自评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各实验室负责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实验室内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并将结果通过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报送至所属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二)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平台)审核(5月30日前完成)
二级单位负责对所属实验室提交的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将台账提交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审定。
(三)学校审定并录入(6月15日前完成)
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台账进行审定,录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并及时更新。对于审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单位进行整改。
四、平台操作方法
登录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3,登录网址:https://safesy.zjedu.gov.cn/index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