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部署,设备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行政设备费。行政职能部处(不含二级学院)拟申请学校经费用于以下列支:行政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采购指标);零星公共基础服务设备设施添置更新,主要包括校级行政会议室、行政楼公共区域等的设备、家具配置等。
(二)创收经费。各二级学院拟使用创收经费购置设备、家具等。
二、编制原则
1.贯彻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除刚性任务外,2026年原则上不新增资产配置,通过学校“公物仓”调剂解决。通用类办公家具、设备不得超过资产配置标准(附件3、附件4)。
2.加强统筹谋划。统筹各类经费使用,提高资源共享,避免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系统谋划年度工作,不漏项缺项,充分市场调研,精准预算。原则上未列入2026年采购计划的设备不予购置,且年中不再开展预算追加和调整工作。
3.强化预算执行。规范设备采购流程,把握设备采购进度,原则上当年度执行(支付)完成。设备采购的规范性及合同履约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审批的重要依据。
三、编制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直属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年度设备采购预算报送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稿请浙政钉发送,纸质稿送至行政楼西214办公室。
联系人:陈文玲,电话:18257088292(67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