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或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绍兴文理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纸质表格到行政楼205室领取)并附电子稿(注:成套设备还需交增资单、记账凭证、发票复印件及清单明细);(“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打印资产卡片和填写“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设备报废申请部门现场清点待报废设备,放入学校待报废仓库;
4.专家组鉴定;
5.主管部门审批;
6.主管校领导审批;
7.学校网上公示;
8.报市财政局审批;
9.设备移交市资产管理中心处置;
10.市财政局办理账面核销手续;
11.学校财务处,资产处销账;
12.“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返回学院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