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2017年浙江省实验室研究项目校内评审工作;
2. 召开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五月例会;
3. 做好实验室各类报表数据采集统计工作;
4. 探索实验室校院二级管理体系构建工作;
5. 继续做好实验室资源整合服务地方工作;
6. 做好实验室安全告知书起草、下发工作;
7. 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后续工作;
8. 筹备组团参加第46届全国高教仪器展;
9. 召开部门业务工作系列研讨会;
10. 做好后勤党总支的各项常规、专项、临时性工作;
11. 做好资产处办公室各项常规、专项、临时性工作;
12. 参加省财政厅行政复议;
13. 召开经营性资产委员会会议,审核资产经营公司2017年利润目标;
14. 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讨论资产经营公司、餐饮服务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资产清理问题;
15. 设备采购标书审核;
16. 部分学院实验用房调整;
17. 开展一次性住房补贴工作(职称或职务晋升);
18. 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事宜;
19. 做好学校内部巡查整改工作;
20. 学习有关经营性用房等有关政策。
21. 做好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