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绍市财资〔2015〕86号)、《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94号)、《绍兴文理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绍学院办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由各二级单位申报和初审,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核并组织技术专家组鉴定,拟对一批仿真器,风幕机,电子设计实验箱,示波器,函数信号发生器,餐车,反应时测定仪,十斗保温台等仪器设备,合计15909788.76元进行报废公开处置(以上清单见附件)。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88342704)或绍兴市财政局资产处(联系人:黄弘,联系电话: 88646911)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