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25年7月16日组织专家对“原子吸收光谱仪”、“低场核磁共振分析仪”等8台套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报告予以公示,若对设备购置的合理性、论证的真实性、使用的安全性等有异议,可于本公示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257088292/678292)
附件1-8
下一条:【大仪公示】关于“单四极杆质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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