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召开全校实验室工作11月例会;
2. 论证各学院申报的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
3. 协调3套废水处理装置后续配套设施施工;
4. 协调实验室废弃物回收暂存箱维修工作;
5. 协调做好实验室安全药箱全校发放工作;
6. 落实公安部门涉爆易制毒培训会议任务;
7. 表彰2018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事宜
8. 2018年设备经费绩效考核工作;
9. 2019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编报工作;
10. 做好有关设备采购、报废、配备标准等规章制度的重新修订工作;
11. 向财政缴纳报废资产残值并做好相关资产核销工作;
12. 设备家具采购、增置、报废、免税等常规性工作;
13. 协助人事处做好引进人才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
14. 继续做好房屋账外资产核查工作;
15. 处长接受任期审计的相关材料组织工作;
16.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整改落实工作;
17. 各支部党员教育活动推进工作;
18. 完成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