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筹备全校实验室11月例会;
2. 组织智能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3. 协调废水处理装置配套设施施工;
4. 开展秋季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工作;
5. 下半年实验室废弃物回收准备工作;
6. 全校实验室安全药箱集体采购工作;
7. 完善大型仪器绩效考核体制机制工作;
8. 2019年自筹经费、行政专项经费设备采购计划汇编工作;
9. 2019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编报工作;
10. 2018年3000台电子设备处置并与财政做好资产核销工作;
11. 2018年第一批资产处置公开招标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12. 有关设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置;
13. 办理晋公桥15号、东弄堂6号房屋资产处置相关事宜;
14. 做好2019年空调维修市场调研及完成相应标书工作;
15. 设备家具采购、增置、报废、免税等常规性工作;
16. 与计划财务处协同做好账外资产核查有关工作;
17. 迎接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督查;
18. 完成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