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部处:
学校2019年度设备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工作正式启动,2019年通过各类经费进行设备采购均需纳入年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范围。
本次编报的设备购置预算计划经费来源主要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1、学校常规行政经费:行政办公及公共服务类设备、家具购置计划列入此类经费;
2、科研经费:个人科研项目、市级以上团队项目、其它用于购置设备的科研经费等;
3、创收经费:部门发展经费等;
二、申报原则:
1、统筹兼顾。以学院、部处为单位统筹多渠道、多项目的设备采购计划。学院应充分考虑学院发展现状、教学科研设备、人员场地等支撑条件的平衡等因素。
2、保障教学、促进人才培养。为应用人才培养提供设备保障。
3、避免重复购置,提高设备投入和使用效率。
4、注重投入效益。根据绩效考核要求,设备投入应注重教学、科研成效的产出。
5、设备预算价精确合理。采购部门充分进行市场价格调研,合理确定设备购置预算价。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和部处高度重视设备采购预算计划编报工作。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和各级政府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规定,未列入2019年设备计划的将不得实施设备采购。
2、请各学院和部处认真组织设备采购预算计划的调研与论证工作,以学院和部处为单位按照学校常规行政经费、科研经费、创收经费三个经费来源分别编报(附件1-3),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不得超过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标准(附件4)。
4、请各学院及部处于10月17日前将设备采购年度计划汇总表由计划编报联系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09室(单价十万元以上设备需提交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994156521@qq.com。联系人:陈文玲,联系电话:88342949。
附件一:2019年设备采购年度计划汇总表(常规行政经费);
附件二:2019年设备采购年度计划汇总表(科研经费);
附件三:2019年设备采购年度计划汇总表(创收经费);
附件四:绍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五: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单价十万元以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