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通用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配置管理,合理高效利用资源,构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绍市财资〔2016〕18号)、《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绍市财资〔2021〕1号)等文件规定和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通用办公家具、设备,是指满足履行日常办公基本需要的家具、设备等,不含专业类家具、设备。
具体范围包括:
(一)通用办公家具具体为:
办公桌椅、文件柜、书柜、沙发、茶几、茶水柜等家具。
(二)通用办公设备具体为: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碎纸机、空调等设备。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录内的其他通用办公家具、设备和专业类家具、设备,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三条 本办法是学校审核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配置范围和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配置范围仅指校级机关部处、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及二级学院通用办公家具设备的配置。
第五条 办公家具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办公设备的配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
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
第六条 办公家具、设备的配置应遵循的以下原则: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相一致的原则;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统一标准,先调剂、后购置,从严控制原则;厉行节约、物尽其用、逐步改善的原则。
各单位、部门办公家具和设备如有闲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权进行调配。
第三章 定额配置标准
第七条 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
1. 配置标准为办公家具配置数量、价格的上限标准,非必需达到的标准。
2. 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办公家具规格标准根据办公室空间确定,应当符合简朴实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第八条 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应根据学校各部门编制人数(多身份不重复配置),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情况,在不超出按本办法计算的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九条 会议桌按容纳人数配置,配置标准上限为700元/人;会议椅按会议人数配置,配置标准上限为500元/人。
第十条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配置,配置上限按每个部门内设机构数计算,每个内设机构配置一台,平板电脑视同便携式计算机管理。单位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可调剂使用。
第十一条 照相机、摄像机及相关配件等专用设备的配置按照与部门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从严控制数据大屏、演示指挥系统等用户少、绩效低的建设项目。严禁购置空气净化器、咖啡机等非办公必需设备。
第十二条 有特殊业务的,因业务需要超标配置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职能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空调根据实际需求和房屋面积按需配置,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得再配置。
第四章 配置及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家具和设备配置实行配额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每年预算编制时根据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配额数量。对于超出配额且无特殊原因的,原则上不再配备。对各单位部门超额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固有资产,学校有权调剂或处置。
第十五条 办公家具和设备购置(含新增和更新)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每年校内预算启动时,学校各单位部门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下一年度办公家具和设备购置需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以及所占用办公家具和设备的存量状况,依据资产配置标准,编制下一年度办公家具和设备购置计划。购置计划一经学校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购置新增办公家具和设备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般不予实施。
第十六条 对于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和设备,原则上不得更新。对于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家具和设备,按照勤俭节约原则,应继续使用,不予更新。
第十七条 对无使用价值且符合报废条件拟更新的办公家具和设备,由使用部门按照学校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予以更新。
第十八条 因工作关系人员发生变化,其办公设备按下列情况处置:
(一)接收新进人员时,未超配额标准的单位部门可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请配置办公家具、设备。
(二)岗位调整及职务变动人员,除计算机外原所在单位部门所配家具设备原则上不能带入新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内部或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调配使用,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调出学校或退休人员,需要到所在单位部门办理好设备家具移交等相关手续。如能继续使用的,则由所在单位内部调拨使用,如已到报废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所使用的通用办公家具、设备实施二级管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所使用的办公家具、设备负总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机关部处、群团组织、直属单位及二级学院等单位通用行政办公家具设备的配置。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独立法人单位和其他需配置通用办公家具设备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规定(试行)》(绍学院发〔2008〕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校级领导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
价格上限(元) |
数量上限(台) |
配置类别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办公桌 |
4000 |
1套/人 |
基本配置 |
15 |
办公椅 |
1300 |
基本配置 |
桌前椅 |
500 |
2把/间 |
基本配置 |
15 |
书柜 |
2000 |
2组/人 |
基本配置 |
15 |
文件柜 |
2000 |
1组/人 |
基本配置 |
15 |
更衣柜 |
2000 |
根据需要合理配置 |
按需配置 |
15 |
沙发 |
三人沙发:3000 |
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
基本配置 |
15 |
单人沙发:1500 |
茶几 |
600 |
1个/间 |
基本配置 |
15 |
茶水柜 |
1000 |
1个/间 |
基本配置 |
15 |
台式计算机 |
5000 |
1台/人 |
基本配置 |
6 |
A4黑白打印机 |
1500 |
1台/人 |
基本配置 |
6 |
便携式计算机 |
7000 |
1台/人 |
按需配置 |
6 |
碎纸机 |
1000 |
1台/人 |
按需配置 |
6 |
一体机/传真机 |
2500 |
1台/人,同时相应减少打印机和扫描仪的配置 |
按需配置 |
6 |
扫描仪 |
3000 |
1台/人 |
按需配置 |
6 |
处级领导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
价格上限(元) |
数量上限(台) |
配置类别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办公桌 |
2500 |
1套/人 |
基本配置 |
15 |
办公椅 |
600 |
桌前椅 |
500 |
2把/间 |
基本配置 |
15 |
书柜 |
1200 |
1组/人 |
基本配置 |
15 |
文件柜 |
1000 |
1组/人 |
基本配置 |
15 |
更衣柜 |
1000 |
根据需要合理配置 |
按需配置 |
15 |
沙发 |
三人沙发:3000 |
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间 |
基本配置 |
15 |
单人沙发:1500 |
茶几 |
600 |
1个/间 |
基本配置 |
15 |
台式计算机 |
5000 |
1台/人 |
基本配置 |
6 |
A4黑白打印机 |
1500 |
1台/人 |
基本配置 |
6 |
科室管理人员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
价格上限(元) |
数量上限(台) |
配置类别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办公桌 |
2000 |
1套/人 |
基本配置 |
15 |
办公椅 |
500 |
桌前椅 |
500 |
1把/人 |
基本配置 |
15 |
文件柜 |
1000 |
1组/人 |
基本配置 |
15 |
台式计算机 |
5000 |
1台/人 |
基本配置 |
6 |
A4黑白打印机 |
1500 |
部门行政坐班编制人数50% |
基本配置 |
6 |
备注:学校人事处批准,并由学校经费承担的行政坐班制劳务派遣人员(经费自理部门除外)按科室管理人员基本配置;
教授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
价格上限(元) |
数量上限(台) |
配置类别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办公桌 |
2500 |
1套/人 |
基本配置 |
15 |
办公椅 |
600 |
桌前椅 |
500 |
1个/间 |
基本配置 |
15 |
书柜 |
1200 |
1组/人 |
基本配置 |
15 |
沙发 |
三人沙发:3000 |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可以选择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间 |
按需配置 |
15 |
单人沙发:1500 |
茶几 |
600 |
1个/间 |
按需配置 |
15 |
部门共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
价格上限(元) |
数量上限(台) |
配置类别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密码柜 |
3000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基本配置 |
15 |
铁皮文件柜 |
1000 |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基本配置 |
15 |
便携式计算机 |
7000 |
按每个部门内设机构数计算,每个内设机构配置一台,平板电脑上视同便携式计算机 |
基本配置 |
6 |
碎纸机 |
1000 |
1台 |
基本配置 |
6 |
投影机 |
10000 |
1台 |
按需配置 |
6 |
传真机/一体机 |
2500 |
按每个部门内设机构数计算,每个内设机构配置一台,同时相应减少打印机、扫描仪的配置 |
按需配置 |
6 |
扫描仪 |
3000 |
1台 |
按需配置 |
6 |
票据打印机 |
3000 |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按需配置 |
6 |
相机(含镜头) |
10000 |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按需配置 |
6 |
学院共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品目 |
价格上限(元) |
数量上限(台) |
配置类别 |
最低使用年限(年) |
沙发 |
3000 |
1套 |
基本配置 |
15 |
保密柜 |
3000 |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基本配置 |
15 |
文件柜 |
1000 |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
基本配置 |
15 |
会议桌 |
700 |
按会议室面积和容纳人数配置(每人) |
按需配置 |
15 |
会议椅 |
500 |
按会议室面积和容纳人数配置(每人) |
按需配置 |
15 |
台式计算机 |
5000 |
每个专业1台 |
基本配置 |
6 |
A4黑白打印机 |
2000 |
每个专业1台 |
基本配置 |
6 |
便携式计算机 |
7000 |
按每个部门内设机构数计算,每个内设机构配置一台,平板电脑上视同便携式计算机 |
按需配置 |
6 |
碎纸机 |
1000 |
3台 |
按需配置 |
6 |
复印机 |
15000 |
1台 |
按需配置 |
6 |
投影机 |
10000 |
1台 |
按需配置 |
6 |
传真机/一体机 |
3000 |
按每个部门内设机构数计算,每个内设机构配置一台,同时相应减少打印机、扫描仪的配置 |
按需配置 |
6 |
扫描仪 |
3000 |
1台 |
按需配置 |
6 |
相机(含镜头) |
10000 |
2台 |
按需配置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