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构职责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机构职能

1.拟定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2.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管理工作。

3.牵头做好学校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度建设、安全监督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4.负责绍兴市资产云和学校国资软件等两个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统筹学校资产建卡、建账、调配和处置工作,负责进行过程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仪器设备购置的计划编制、可行性论证、技术指标审核、合同签订验收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

6.牵头负责学校的房屋资产和土地资产的管理工作。

7.履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保障实验室安全三级联动体系正常运行,牵头负责全校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管理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

8.牵头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绩效考核工作。

9.负责全校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出入库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实验室管理中心